356jj小说网 > 玄幻小说 > 玺克?崔格:法师三定律 > 启掩第五集故事发生在舞台以外的地方短篇五屍水之花1
这是玺克诞生前一千两百年发生的事。那时候,Si灵法术还没有为人所忌讳。它只是被视为一种法术,和其它法术同等看待。
    那时候,现今的萨拉法邑朵国土还分属於几十个王国,彼此间时有征伐吞并或是分裂的情况。那是战国时代,战事频仍,硝烟四起,遍地屍骸。偏偏在这个时代诞生了一个先天Si灵师——人称「Si国帝王」的耶萨华。
    耶萨华第一次出现在历史纪录上的时候,就已经满十六岁,以当时标准是个成年人了。他是在玺克之前的上一位先天Si灵师,也是因华亚缘洲历史里最恶名昭彰的Si灵法师。在这样的时代,他轻而易举的就建立起自己的殭屍大军。
    最初,人们只是听见一个传闻。有名年轻男X,穿着一身素sE、肮脏的袍子,赤脚在战场上游走。他一个又一个的,在战场上把手放在Si者的脸上,那些缺了眼睛、cHa着箭、烧得焦烂、流出脑浆的脸,在他的碰触之後就会出现表情,那是前所未有的表情。并非惊惧,亦非喜悦。而是要让看的人感到恐惧,因此感到快乐的表情。
    那些他m0过的屍T变成殭屍,追随他,听从他的命令。
    最初他只是在战场上游走,把屍T变成他的士兵。他带着大批殭屍到处移动,屍臭味据说一飘几公里远,但他毫不在意。
    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的野心。
    慢慢的,谣言传开来了。各国国王听说了有他这麽一个人,纷纷邀请他加入自己的阵营。他们想像着那些殭屍军队会带来多大的战略价值,为耶萨华送去各种珠宝和丝绸。他虽然收下了,却没有回应任何的邀请。有了这些赠礼,他穿得像是某个国家的贵族,却不属於任何一个国家。
    某天,他突然指使殭屍毁灭了一座村庄。从这次行动开始,他到处袭击平民,那些为了躲避兵祸,住在远离人烟之处的人们,在他所经之处无一幸免。Si後,那些人全都加入他的队伍,成了殭屍。在此时,那些拥有军队的国王们,还是不知道该防备他。反正耶萨华所杀的都是一些拒绝臣服於国王底下的人,他们才不在乎。
    直到有一天,在某座城的皇g0ng里,Si亡降临此地。
    这一天的早晨,国王是自己醒来的。没有人来叫他,那些平常罗嗦个不停的近侍一声都没吭的让他睡过早朝时间。他摇铃喊人来帮他换装,也没有人出现。他等了一阵子,只好穿着睡衣走出房门。
    他在走廊没有看到半个人,平常会在这里列队的士兵们通通不见了。远方有牛只的叫声,叫着为什麽还没人来照顾牠们?空气中飘着刺激X的气味,他不知道那是什麽味道,但是让他本能的感到紧张。他走过中庭,看到中庭里,他所饲养的那些猎犬,一颗颗头血淋淋的放在地上。当他走到他王座所在的大厅时,发现他找不到的这些仆人全都列成两排,像平时供他检阅一样的站着。国王发现这些人的脚下都滴落了一摊红sE、hsE或是黑sE的YeT。有些人的脸上也铺着同样的颜sE。还有些人的x口正有这样的颜sE扩散开来。
    在他的宝座上坐着一个他不认识的男人。那个男人穿着一身红sE和紫sE,缀满贝壳镶嵌装饰的外袍。有一头毫无光泽的黑发,像是浸水的枯草般,包着他的头,发稍搔到他的鼻头和脸颊。皮肤白得接近透明,没有一丝血sE。他的骨架非常纤细,彷佛一折就会断,双瞳像是用墨水点出来的,里头没有灵魂的光辉,就只是黑而已。他懒洋洋的坐在王座上,一手支着下巴,斜眼看着国王。
    那个男人对国王抬起戴着雕花金戒指的手,然後国王的部下们,这些早已变成殭屍的人们,就把国王撕碎了。
    这个黑发男人就是耶萨华。
    从这时候开始,国王们终於发现,耶萨华不是只会杀平民而已。这时候距离耶萨华第一次现身,已经过了九年。
    至於为什麽这段故事会流传下来,是因为耶萨华心血来cHa0把一个在厨房帮佣的小孩子吊在窗户边,打算晚点再拿来玩,却直到带着殭屍离开,都没想到他还有一个小孩没喂给部下。
    之後耶萨华的殭屍大军越来越大,大到各国不得不停止互斗,计画联手对付他。但是他又很聪明,当他看到一点点各国要停止打仗的迹象时,他就带着他那一大群殭屍部队销声匿迹,安份上好一段时间。而那些愚蠢的国王竟然就这麽相信,耶萨华已经意外Si於某个他们没注意到的角落,安心的再次掀起战争。於是耶萨华穿梭在他们的战场上,一具具把屍T偷渡走,直到他确定手上的殭屍多到不管哪个国家都对付不了他,

他才又现身。
    到了这时候,耶萨华和他的部队在大地上自由自在的来去,活人则躲在城墙後面发抖。他的大军所经之处,不会留下任何活口。殭屍们没有恐惧感,因此也不会害怕坚固的要塞和锐利的刀戟。耶萨华只需要命令他的殭屍们「走过去」,那一路上的国家就会成为巨大的坟墓。
    从耶萨华出现到他Si去,一共只有短短的十三年时间。杀Si耶萨华的是现在的龙首孟列特,以及一名勇武的人类城主费奇,他们率领人类和魔兽的联军,和殭屍大军决战。
    那时候,在费奇的城市,关於耶萨华的事情还仅止於传闻。还没有人看过殭屍。甚至有很多人怀疑,一个法师真能造成这麽大的损害吗?但是类似的事情一再传来,费奇也不得不认真看待,或许将有一场大灾难降临於此。
    费奇本人身材壮硕,有一脸落腮胡,虽然不高,却极为强壮,浑身用不完的JiNg力,他曾经在铁板上拍了一下,就留下一个掌印。在那个时代,所有城主都必需有一身好武艺,不能只会审查预算和骂人。他更是其中的佼佼者。
    费奇有四十多个老婆。因为每当有部下战Si,而那人又没有兄弟可以照顾遗孀的时候,他就把她娶回家。如果她有孩子,他就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。所以他有八个和他同姓的孩子,还有一百多个跟他不同姓,但是把他当成自己的父亲一样尊敬的孩子。
    他的威名远播,甚至连他的国王都感到害怕,不断送来美nV和好酒,想让他堕落。但他却叫那些美nV换掉华服,卸下彩妆,和他那四十多个妻子一起工作,把酒都赏给了部下。
    他有一个一起长大的结义兄弟卡多列斯。这个擅长骑S,英俊高大的男子,也弹得一手好琴。
    那天他们两个带着一群部下巡视城外,在海岸线那里,看到有个男子倒在沙滩上。那个人穿着蓝sE的官僚服饰,但是鞋子和帽子都不见了。他的年纪b两人都小,看那苍白瘦弱的样子和服装,应该是个文官。头发全都绑成辫子,因为海水而黏在身上。
    另外,他们还在同一个海滩的另一边,发现让人惊惧的东西。那是一副人的躯T,只有躯g和一只脚,但却不断的抖动,像是活着一样。没有头的人不可能是活着的。
    费奇和卡多列斯立刻想到,这就是「殭屍」。
    他们将那个还活着的文官男子带回城去照顾。他长相虽然圆圆的,眼神却很有力,说话清晰有条理。他名叫络青,因为喜欢绑辫子的关系,很快就被取了个「辫子秀才」的绰号。恢复T力後,他将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告诉费奇和卡多列斯。
    他来自於一座有着成群金sE的屋顶,会在旭日或夕yAn下发出灿烂光辉的城市。街上总有穿着斑斓sE彩长裙的仕nV,还有在头上cHa着羽毛的男士。每天从早晨开始,家家户户做菜的香气和供奉时所点的香,各种气味轮番飘散在空气中。在城市的另一侧是海港,这个港口为他们带来整座大陆,甚至是异大陆所有美好的事物。他们曾经自豪於壮丽的殿堂,还有优雅的文化。在国与国的战争中,他们总能选对边站而安然存活。
    然而,在他讲述这些事的时候,这座城市已经被耶萨华毁灭了。
    这座城市面临末日之时,所有他们骄傲的一切都不堪一击。大门被破之後,不到一小时,整座城里都是殭屍。这些带着恶臭,边走边掉下蛆和烂r0U的Si屍爬过拒马、翻过屋顶,钻进每户人家,吃掉每一个人。但它们实际上无法吃任何东西,所以只是把人一直撕咬,放进嘴里,等到再也塞不进去了,碎r0U就从嘴角、後脑或是下巴靠近脖子的地方挤出来。
    殭屍不在乎他们站在哪边,它们只要吃人。
    它们没有杀人的概念,所以也不会攻击人类的致命伤,就只是一直咬、咬、咬。
    络青家离港口近,而且他在城里是个小官,所以他来得及逃上船。船载满人以後就启航了,往殭屍相反方向的随便哪个地方逃去。来不及上船的人Si命抓着船沿,一个又一个,像是海妖一样爬满了船沿。
    络青亲眼看到一艘船就这样被想上船而上不了的人给弄翻,所有人都掉进水里,还有人被盖在船底下。
    为了不让他们这艘船也翻掉,船上的武夫拿刀,对那些攀在船沿上的手指一直砍。
    当他们的船成功航向外海时,船里甲板上都是断指,想不踩到都难。
    但是他们的船也不知道该去哪,还有些人惊吓过度,安静了几天後,在船上发疯。船上都没饮用水了,他们还不准船靠岸,

说是殭屍在那里等。混乱中有人被杀,有人跳海。络青不会武术,留下来迟早会没命,於是他抓到一个木头大脸盆,远远的看到海岸线方向,就跳船Si命的往这边游。cHa0水帮了他一把,使他能平安上岸,但是也没力气继续走了,就这麽倒在海岸上。
    另外那个殭屍,大概也是cHa0水冲过来的。
    络青告诉他们:「一个多月以前,就有传说耶萨华要到这里来了。我国官员有派人带贡品去,但没有一个回来。
    「我没有看到他本人,可是,我觉得他根本不是人。像这样毁灭城市,他能得到什麽好处?把美nV都杀光了,也收不到税,只是增加殭屍,根本没有意义。可是他却这样一直一直的做下去。他是疯子。我不觉得他有丝毫的理智存在,跟他是不可能G0u通的!」
    费奇派人去问自己的国王,他们要如何因应,得到的回答,却是国王整天躲在g0ng廷深处和占卜师厮混,根本不管这件事。
    听过络青说的话以後,费奇认为这件事不能再拖了,於是他和家臣们商量,开始强化防御措施。
    至於络青,他立誓要对耶萨华复仇。为此,他和海滩上那具殭屍关在一起长达三个月之久,就只为了查出关於殭屍的一切。他戴上口罩和手套,弄了一间房间。里面全是肢解用的器材。他把殭屍切得碎碎的,它还是会动,於是络青又用各种方式处理它。晒太yAn、泡水、煮熟、烟燻等等各种手段。最後他发现,要让殭屍再也不动,最好的方式还是将它烧焦。烧成灰最好,但是只要变成焦炭状,就算还有个形状,也不会再动了。络青所写下的研究纪录之後广受传抄,一千两百年後的今天仍然留存於世。
    费奇的结义兄弟卡多列斯也在想自己能做些什麽。在听络青说了殭屍需要火攻之後,他想到附近的森林里,有很多的喷火魔马。如果可以驯服这些喷火魔兽作为战士的座骑,对作战应该大有助益。
    他听说喷火魔马喜欢琴声,於是在森林里弹琴,却引来了喜Ai音乐的龙。
    当时是个温暖的午後,他在森林中选了一块可以照到yAn光的青草地,坐下来弹琴。他的琴肚子大而颈瘦,有五条弦。弹起来的声音,高音像是风吹过树梢,低音像是石头滚动。他弹奏歌颂大自然的曲调,春之百花,秋之月,夏之风,冬之雪。有些喷火魔马躲在树後看他,他感觉得到。但是牠们并不靠近。卡多列斯很有耐心,他想只要多来几天,牠们总会现身的。
    但是一周後,他又在固定的时间到同样的地方演奏时,却看见自己从草丛里走出来,对着自己微笑。
    卡多列斯先是一愣,接着立即单膝跪下,拱手行礼,朗声问:「在下卡多列斯,请问您是何方神圣?」
    「龙首,孟列特。」那个有卡多列斯外貌的人,用一种极具穿透力的声音说。
    当卡多列斯再度抬起头时,他看到的是一条闪亮的,银白sE的龙,正看着卡多列斯。
    「我是龙族之王。人类的孩子,」孟列特的嘴一张一合,明明以那样的吻部不可能发出人类那种复杂的声音,牠的发音却非常标准:「我知道你的首领正在寻找对抗耶萨华的方法。我族也在关注这件事。如果你们确实具备了对抗耶萨华所需的勇气和力量,龙族将会站在你们这一边。我对你的礼貌十分满意,作为奖赏,我教你能和魔兽G0u通的曲调。
    「如果你真有心要得到魔兽的协助,就拿起你的琴,跟上我的歌声。记住我说的话:你必须永远对大自然的力量谦卑,只有这麽做,你的乐音里才会包含万物的声音,才能感动魔兽帮助你。」
    卡多列斯不负孟列特所望,果然以音乐说服了各种魔兽,加入人类阵营打这一仗。然而那些乐曲并没有流传下来,只成为一个传说。
    另一方面,费奇和家臣讨论後,决定派出使者,以他的名字,到各地去招募勇士对抗耶萨华。
    各国的英雄都来到他旗下,难以一一列举,他们有很多人来自於被耶萨华毁灭的城市,也有人是为了让友人安息而战。他们舍弃了只会躲在城内发抖的国王,聚集在费奇的城里。
    费奇的城越来越壮大,他们甚至大胆到各地去捕捉落单的殭屍,回城给战士作练习。也提供给络青作研究。他因此发现殭屍的各种特X,这些在之後的战斗中派上极大用场。
    而耶萨华的殭屍军团,离他们越来越近。